今天是: 设为首页  |  加入收藏  |  医院简介  |  联系我们  |  旧版本地址  
首页 >> 医院动态 >>
  • 公示公告
  • 招标公告
  • 医院动态
  • 医药新闻
  • 院务公开
  • 公告
    科室列表
  • 消化内科
  • 心血管内科一病区
  • 心血管内科二病区
  • 老年病科
  • 内分泌科
  • 肾病内科
  • 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
  • 神经内科一病区
  • 神经内科二病区
  • 儿科一病区(普儿科)
  • 儿科二病区·新生儿科
  • 肿瘤科一病区
  • 肿瘤科二病区
  • 肿瘤科三病区
  • 感染性疾病科
  • 康复医学科
  • 急诊医学内科
  • 急诊医学外科
  • 重症医学科
  • 中医科
  • 头胸外科
  • 泌尿外科
  • 肝胆血管外科
  • 胃肠外科
  • 甲乳外科
  • 肛肠科
  • 骨科一病区
  • 疼痛科·骨科二病区
  • 产科
  • 妇科
  • 眼科
  • 口腔科
  • 耳鼻喉科
  • 皮肤科
  • 手术室·麻醉科
  • 药学部
  • 医学检验科
  • 病理科
  • 输血科
  • 放射影像科放射一区
  • 放射影像科放射二区
  • 超声影像科
  • 营养科
  • 血液透析室
  • 消化内镜室
  • 介入治疗室
  • 放射治疗室
  • 高压氧治疗室
  • 心理咨询门诊
  • 健康体检科
  • 发热门诊
  • 120急救中心
  • 消毒供应室
  • 盘龙城院区
  • 口腔前川院区
  • 医院动态
    优化流程 方便转诊
     
    作者:黄陂区人民医院医保科 甘建东  日期:2016/9/5 16:14:50  点击:1114 次
        8月1日,根据上级有关管理规定,黄陂区农合办统一安排,我院启动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电子转诊程序,规定要求:
        一、取消纸质转诊单,减少病人路上时间。病人如因病情需要,必须前往武汉市级医院治疗的,不必再持纸质转诊单到区农合审批,只需在区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网上填报,区农合在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信息系统》中确认,转诊即可完成。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在网上查到转诊资料后,根据规定直接完成农合补偿。
        二、一定程度上可限制越级就医问题。目前规定区内医院只能转到市级Ⅰ、Ⅱ类定点医疗机构,如经检查不能确诊或因条件限制不能治疗的,可由市级Ⅱ类定点医疗机构转往Ⅲ类(同济、协和、省人民、中南、陆总)医疗机构,此时,则需按原来转诊模式操作。
        三、未按时完成转诊将有处罚。按规定,转诊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,否则应全额结帐,持相关资料到区农合报销大厅,按起付线2000元,比例降低10%报销。
        网上电子转诊的实行,是对分级诊疗政策的支持,这要求医疗机构要承担一定的压力和相关的责任。一是不能随意指定转诊医院。以前转诊时,只需注明“转往上级医院”即可,新规定要求必须转往定点医院,如果医生指定非定点或Ⅲ类医疗机构并使病人直接前往就医,则可能存在因报销不理想而与初诊医院发生纠纷的风险,进一步促使医生自觉规范转诊行为,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完善逐级转诊。二是病人转院不是责任的终结。三个工作日内完成转诊,要求初诊医院科室对病人的转诊要更关注,如果没有提示并协助病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转诊,则后期报销不理想及手续复杂所引起的不愉快,会使矛盾转嫁致初诊医院科室。
        院领导高度重视这项工作,反复进行强调,要求由各科室主任把关,杜绝盲目转诊,控制人情转诊,并做好转诊统计。
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    网站首页 | 医院介绍 | 咨询投诉 | 联系我们
    鄂ICP备19019390号 版权所有:武汉市黄陂区人民医院 地址:武汉市黄陂区前川街道百秀街259号

    咨询电话:027—85931736 投诉电话:027-61107784 急救电话:120 85901432

    微信服务号

    关注微信服务号

    微信订阅号

    关注微信订阅号